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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主城区道路禁晒小麦玉米等农作物

2018-06-22 21:10 浏览:0

6月21日,记者从市综合执法局获悉,我市正式下发《关于严禁占用城市道路晾晒农作物的通知》,在马路上晒麦和玉米的要注意了。

6月13日,本报以《马路晒麦再现“麦收”的烦恼》为题,报道了部分村民在马路上晒麦的行为,引起市民关注。为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容秩序靓丽有序,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日前市综合执法局制定了《关于严禁占用城市道路晾晒农作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得到市政府批准。该《通知》明确了主城区禁止晾晒小麦、玉米等农作物的区域范围:东至东三环(含),西至西三环(含),南至南二环(含),北至北三环(含),合围区域的主次干道,以及京港澳高速出入口,保沧高速出入口,京昆高速出入口。

《通知》要求,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通过进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教育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对有晾晒需求的群众,要合理引导并安置晾晒场地。在合理引导并规劝后仍不服从管理的,由辖区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4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条款,对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晾晒小麦和玉米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1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规定,对占用道路晾晒小麦和玉米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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