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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实报道、恶意传播……邢台公布一批涉网谣言典型案例

2018-07-07 09:57 浏览:0

(一)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造谣、传谣案件

1、2017年6月,微信公众号“邢台焦点”登载一篇不实文章,该文章内附视频为央视报道的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几十起恶性抢夺并致受害人严重受伤的案例,却被该公众号冠以《邢台大街上发生,都上央视了,今天整个朋友圈都在看!》的标题,引发大量群众误解和恐慌。该公众号管理员薛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2、2017年12月,微信公众号“牛城公社”发布文章称,12月25日,东汪村发生一起天然气爆炸事故,现场有伤亡,房屋损毁严重。文中称“因为煤改气工程,天然气取暖做饭走进了万千家庭里,请大家在使用天然气的时候千万注意安全,别让这种事故再次出现”。经核实,该文章系不实信息,实际情况为电线线路老化引发火灾,消防大队接警后已迅速将火扑灭,并不存在文中所说的“天然气爆炸”。该公众号管理员郭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3、2018年2月,微信公众号“临城本地通”、“宁晋吧”在对一则外地虐童视频进行转发时故意冠以《临城镇、东镇、黑城、整个临城都在传这个畜生!曝死他》、《耿庄桥、大曹庄、东汪镇。。。整个宁晋都在传这个畜生!曝死他》的标题,致使群众误认为事件就发生在本地,经核实该视频发生地点并非邢台境内。公众号“临城本地通”、“宁晋吧”的管理员均为邢台市市民王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王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4、2018年2月,微信公众号“牛城公社”在对邢台县一起交通事故官方报道进行转发时,对官方通告恶意篡改,将“2人当场死亡、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4人,23人受伤”改为“6人死亡,20多人重伤”,将其作为标题,并为文章封面配上非本次交通事故的血腥现场图片。公众号管理人员郭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另有4名其他微信公众号管理人员因未经核实转发“牛城公社”失实文章被依法教育训诫。

5、2018年5月,微信公众号“冰川网络科技”对2017年已被公安机关公开辟谣打击的陈旧谣言“平乡河古庙偷孩子”进行重新炒作,并冠以《被偷了三个孩子,全市通缉!!不求点赞只求扩散!》的标题。该公众号管理员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二)影响本地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谣言案件

1、2017年1月,邢台市兴达路发现疑似爆炸物品,公安机关迅速出警妥善处置,现场未发生爆炸,无人员伤亡。网民范某某等三人在微信群中发布不实信息称“邢台兴达路爆炸了”,并附有天津港“8.12”爆炸事故视频。网民范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其他两人被教育训诫。

2、2018年5月,一网民在百度贴吧对宁晋县警方前期查处的“某村非法入侵他人住宅并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案”妄加评论,歪曲编造案件事实,恶意攻击、散布“派出所民警收受巨额贿赂放走嫌疑人”谣言。网民池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3、2018年5月,宁晋县公安局民警在凤凰镇辛寨村依法将违法嫌疑人张某某带离现场时,违法嫌疑人刘某使用手机拍摄民警处警视频,在视频中称张某某“杀了六个人”,并将该视频传播至微信群中,造成恶劣影响。刘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三)涉及民生、常识类谣言案件

1、2017年6月,有网民在微信群内称,有四名农民工因吃甜瓜感染sk5病毒在邢台市人民医院死亡,称“目前邢台10万人已经感染”。经核实该信息系谣言。编造、传播该谣言的网民赵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2、2017年9月,有网民在微信群中传播信息称,“(平乡)河古庙丢了三个孩子,田庄也丢了两个孩子”、“从三亚来了100多个外地人 ,现已经到了河北邢台专门偷抢小孩的,一带已丢了20多个,解剖了7个小孩的胸部,拿走器官”。经核实该信息系谣言。多名在微信群、朋友圈内传播“平乡河古庙偷孩子”谣言者被依法查处,其中三人被行政拘留,两人被治安罚款,其余七人被教育训诫。

3、2018年4月,网民在微信群中编造、散布谣言称,隆尧(周村口)有人假扮和尚推销香皂,“拿着香皂,到处推销,到人家里去推销,说你闻这香皂,可香了,等你一闻,一两分钟的时间就晕过去了,他就把值钱的东西都拿走了”。编造、散布该谣言的网民卜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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