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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自媒体自称“第一”,接到20万元罚单

2018-11-15 09:32 浏览:0

自媒体的出现让更多人有了发出声音、表达观点的可能,然而,自媒体从业者自身素养良莠不齐,这也令读者面对的不只是各种资讯、观点和分析,还有谣言、攻击等不良信息。

11月12号,国家网信办官方发文称,针对自媒体账号存在的一系列乱象问题,已开展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依法依规全网处置9800多个自媒体账号,自媒体不在是法外之地。

在江苏灌南县就有一自媒体因在公众号上自称“第一”,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在今年7月19号被当地市场监管局罚款20万元。然而该自媒体负责人并不认同这样的处罚,目前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万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自称“第一”,招来20万元罚单

在“灌南百姓网”创办者何海波的办公桌上,摆放着新修订的《广告法》以及注释本,这是他开始学习的第一部法律。

何海波向记者介绍:我买了很多很多书,看啊,缺什么东西我们就办理什么东西啊,那我必须把这个法律,包括我们一系列的广告法我得把它看熟一点。

守法意识的增强缘自于一起案件。

今年夏天,“灌南百姓网”因在公众号上自称“第一”,违法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于7月19号被当地市场监管局罚款20万元,何海波说,这真的让他始料不及。

何海波表示:不知道,真不知道,如果我知道的话,肯定不会去犯法,明知犯法还拿人家法律开玩笑,肯定的,你什么话也不要说。

《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违反这一条款,要处以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灌南县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大队长汪维刚表示,鉴于“灌南百姓网”能够认识错误,及时配合整改,按《广告法》规定的最低限开出20万元的罚单。汪队长向记者介绍,绝对化用语最低限20万到100万的处罚,我们是取最低限,可以说是从轻处罚。我们通过听证告知,然后下《行政处罚决定书》。

何海波认为,灌南百姓网此次犯规应该属于情节“显著轻微”,时间短、程度浅,在很短时间内就改正了,实际上没有造成多大的危害影响,执法部门处罚过重,向灌南县法制办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县法制办经过调查后认为,事实认定清楚,程序合法,决定维持灌南县市场监管局做出的行政处罚。何海波不服,又向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案将于11月19号开庭。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自媒体应更加自律

“灌南百姓网”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被处罚20万,在当地媒体中引发关注,守法自律正成为业界共识。

笔板大灌南微信公众号负责人王叶青向记者坦承:这件事情对我们所有的自媒体人来说应该是一个警钟,所有法律法规我们都应该去遵守。最近,我看了新闻也是,公众媒体平台又关了9800家,所以说国家的净网行动针对自媒体不遵守法律法规这一块要严查,我们也积极的配合。


凤凰网江苏连云港负责人王鹏旭也表示,互联网的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各自媒体的运营者和新媒体的创始人要自律,学法、懂法、知法、守法,不要突破底线,恶意炒作,误导网络舆情,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来源: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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