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广电网

注意了:保定暖气报停延期至10月30日

2018-10-17 22:06 浏览:0

近日,晚报接二连三接到读者疑问,“去年办理了空置房手续,今年还要再去办吗?”“大唐通知空置房手续在10月15日前办理,现在已经过了时间,还能再办吗?”

关于暖气报停,《保定市供热用热管理办法》中第四十五条规定,在不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供热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热用户要求整个供热期暂停供热或恢复用热的,应在供热开始之日起30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相应手续,供热单位应采取措施满足符合报停条件用户的暂停供热或恢复用热要求。

大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空置房需要年年报停。根据规定,报停手续截止于10月15日。每年9月份就开始办理停热业务,但用户大多集中在10月份去办理。针对这个现实情况,今年他们进行了延期,延至10月30日。

报停前,居民最好对其中的流程做到心中有数:在10月30日前到大唐供热公司营业厅填写申请表,用户申报后将由大唐供热公司统一进行断管处理。如用户未在指定时间内申报暂停用热手续,大唐供热公司将视同用户在本采暖季用热并应缴纳全额热费,同时若打压试水出现问题,责任由用户承担。

办理往年空置需提供办理空置年度供电局、供水公司出具的电费、水费明细,任选其一,达到标准后进行办理; 当前年度暂停用热业务需要在10月30日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热用户卡或房本(原件或复印件)至营业厅窗口办理。恢复供热申请的用户,须在10月30日前到供热公司营业厅缴清欠费后,办理恢复用热手续,恢复费用由用户负责,供热公司监督验收合格后开阀供热。

我要留言

评论
暂无评论